关于复核获得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资格的通知
发布人:刘群  发布时间:2018-03-05   浏览次数:67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校开始启动复核获得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资格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当前受助学生情况,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神,如有学生出现以下情况者,请填报《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动态管理申请表》做好信息上报与更新,并于319日前及时报学生处审核,以便组织下一步的助学金发放工作。

1、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中有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消费奢侈、生活铺张浪费,或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铺张浪费且屡禁不止等情况者取消受助资格;

2、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在校表现不佳,如学习态度不好,有经常性旷课、使用违禁电器、打架等违反校纪校规记录者,或有用国家助学金请吃、请喝或其他滥用助学金等行为者取消受助资格;

3、其他取消受助资格或降低受助等级的情况。

各二级学院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后,须上报开展情况及班会照片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上传班级易班。

  

联系人: 关 睿联系电话:31616020

发送QQ67167245

  

附件:《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动态管理申请表》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附件: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动态管理申请表

——学年 第学期

学生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二级学院:专业班级:寝室号:

家庭

经济

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B、农村

人均月收入

  

简述经济情况

  

本月始取消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格□

下月始取消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格□

本月起恢复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格□

下月起恢复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格□

其它情况:

动态原因:

  

  

  

  

辅导员签名:

  

二级学院意见:

  

  

  

  

二级学院书记签名(学院公章):

  

学校资助中心意见:

  

  

  

  

(部门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