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校开始启动复核获得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资格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当前受助学生情况,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神,如有学生出现以下情况者,请填报《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动态管理申请表》做好信息上报与更新,并于3月19日前及时报学生处审核,以便组织下一步的助学金发放工作。
1、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中有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消费奢侈、生活铺张浪费,或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铺张浪费且屡禁不止等情况者取消受助资格;
2、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在校表现不佳,如学习态度不好,有经常性旷课、使用违禁电器、打架等违反校纪校规记录者,或有用国家助学金请吃、请喝或其他滥用助学金等行为者取消受助资格;
3、其他取消受助资格或降低受助等级的情况。
各二级学院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后,须上报开展情况及班会照片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上传班级易班。
联系人: 关 睿联系电话:31616020
发送QQ:67167245
附件:《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动态管理申请表》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附件: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动态管理申请表
——学年 第学期
学生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入学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二级学院:专业班级:寝室号: |
家庭 经济 情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B、农村 | 人均月收入 | |
简述经济情况 | |
动 态 管 理 情 况 | 本月始取消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格□ 下月始取消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格□ 本月起恢复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格□ 下月起恢复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格□ |
其它情况: |
动态原因: 辅导员签名: 年月日 |
二级学院意见: 二级学院书记签名(学院公章): 年月日 |
学校资助中心意见: (部门公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