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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朱范鑫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69458 |
1.学生成绩 (1)成绩查询 (2)成绩复核 复核规定:学生成绩复查实施办法 复核流程:学生登录填写成绩复查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开课学院组织复查,复查结果通过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传达至学生本人。 (3)复核表格 2.学生投诉、意见、建议 (1)线上方式 电子邮箱:shzq@shzq.edu.cn (2)线下方式 受理机构:信访办公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信访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5:30 联系电话:021-31616101 传真号码:021-31616013 邮政编码:201514 3.学生处分申诉 申述规定: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 受理机构:学生申诉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学生申诉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5:30 联系电话:021-31616101 传真号码:021-31616013 邮政编码:201514 4.学生休学、复学 休学流程:学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需本人及家长签名)(因健康原因申请休学需附医院证明)→辅导员审批,确认后学生填写《休学申请表》、《离校手续办理表》→二级学院审批→持《休学申请表》、《离校手续办理表》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教务处审批→将《休学申请表》、《离校手续办理表》交教务处,教务处开具《休学通知书》并学籍做休学 注:1.学生休学期一般每次以一年为期(因病经学院批准可连续休学二年),休学期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2.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3.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 4.休学期间若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其复学资格。 复学流程: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因健康原因申请休学需附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教务处确认后学生填写《复学申请表》→学院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并安排复学班级→教务处审批→财务处缴费→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复学→学生到学院报到。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5:30 咨询电话:021-31616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