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生请假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人:杨芬菲  发布时间:2019-03-01   浏览次数:74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学生请假制度,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在严格执行《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基础上。规范以下相关问题:

一、学生因以下原因请假或补假的,不得准假

1.寒暑假或节假日返校,因未能购买到车票、机票等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居住地交通特别不便或遭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

2.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外出游玩的;

3.因经商或兼职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结束后,学院应在假期结束第二天上午九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送学生处。如学生未请假逾期未返校,学院和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及督促学生返校。

二、具有以下情况缺席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1.未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的;

2.请假时间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3.编造请假事由或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