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关睿  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次数:25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为学生的学习成长营造好氛围,创造好生态,结合学校申本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就校风、学风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风建设工作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育人全过程,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大格局,突出学风建设在学生成长及全面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学生日常管理

学生应课前提前5分钟带齐书本到达教室,不踩点、不迟到、不早退,关闭手机或调静音,将与课堂无关的东西收好。课上认真听讲,做到“五不”即“不睡觉、不玩手机,不交头接耳,不吃食物,不穿拖鞋上课”,严格遵守各项课堂纪律。

学生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应按照相关请假规定,提前办好请假手续,并告知辅导员和任课老师。学生经常无故旷课的按《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十条和《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严格执行。

规范“辅导员听课制度”、“辅导员-任课教师联系制度”和“家长告知制度”等,促使学风建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辅导员要深入学生课堂,每天对所带班级第一节课随机抽查到课学生人数,每月对所带班级随机听课不少于2次,每月开展班会不少于2次,做好工作记录。通过了解学生在“做什么”以及指导学生“怎么做”,带领班级建立良好的学习秩序,树立优良的学习风气。

(二)规范学生文明行为

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校内禁止吸烟。积极劝阻吸烟者,对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落实校园、宿舍进出管理规定。杜绝爬窗入户、翻越围墙护栏等非正常方式出入校园、宿舍、教室等行为,按《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对擅自进入异性宿舍,携带异性和校外人员进入宿舍,按《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视情节给予记过处分。

(三)推进学生宿舍安全

严格宿舍作息,按时就寝,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保持宿舍干净,宿舍内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过道堆放影响通行的物品(包括自行车、运动设备等),不得在宿舍内养宠物,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如:冰箱、电磁炉、电热棒、电水壶等超过1000W的大功率电器,不得私自拉接电线。一经发现,按《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严格执行。

辅导员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宿舍1次,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抽查宿舍卫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做好学生宿舍用水、用电、防火等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四)发挥学生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在学风建设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作用,大力开展对课堂纪律、学习风气、宿舍卫生、生活作息、安全隐患等方面的互查、自查活动;要开展强化课堂纪律、规范学习行为、培养学习习惯等主题的团组织生活或班级活动。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学风建设。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依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和专业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本学院的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请于4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11-1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听课制度(试行).docx

附件11-2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家长告知制度(试行).docx

附件11-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试行).docx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