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致达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蒋成浩  发布时间:2017-09-03   浏览次数:81

各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致达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请各系根据评审办法及名额分配,做好相关评审、申报工作,并于925日前将各系申报汇总表上报学生处。

经研究,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将由各系以推荐候选人,学校国奖上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每个院系可推荐1人。各院系将候选人的申报表、证书等证明材料于920日前准备好送交至学生处,将择期公开评审候选人的获奖资格。落选的国奖上奖候选人可优先评定致达奖学金。

2016-2017学年各系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金融贸易系:54名外语系:15名工商管理系:34

信息技术系:17名 机电工程系:13名应用艺术系:35

食品系:8名护理学院:7

2016-2017学年各系致达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金融贸易系:5 名外语系:1 名工商管理系:3

信息技术系:1 名机电工程系:1 名应用艺术系:3

食品系:1名护理学院:1名(每系需预留国奖上奖落选名额!!!

请各系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致达奖学金评审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感恩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联系人:关睿联系电话:31616020

E-Mail :67167245@qq.comQQ 67167245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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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致达奖学金评审办法.doc附件2: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办流程.doc附件3: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办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