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核获得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资格的通知(中侨学字〔2017〕2号)
发布人:蒋成浩  发布时间:2017-02-24   浏览次数:62

各院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校开始启动复核获得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资格的工作,请各院系根据当前受助学生情况,开展诚信教育主题班会。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神,如有学生出现以下情况者,请填报《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动态管理申请表》做好信息上报与更新,并于317日前及时报学生处审核,以便组织下一步的助学金发放工作。

1、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中有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消费奢侈、生活铺张浪费,或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铺张浪费且屡禁不止等情况者取消受助资格;

2、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在校表现不佳,如学习态度不好,有经常性旷课、使用违禁电器、打架等违反校纪校规记录者,或有用国家助学金请吃、请喝或其他滥用助学金等行为者取消受助资格;

3、其他调整受助资格及受助等级的情况。

各院系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后,须上报开展情况及班会照片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上传班级易班。

  

联系人: 关 睿联系电话:31616020

发送QQ67167245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动态管理申请表.doc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