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招标公告】 关于学生入学体检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9-07-17浏览:17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学生入学体检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SHZQ20190718

 3.采购内容:按照学院要求,为新生提供体检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对体检认真负责,采购人师生反映较好,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反之,对体检不负责任,马虎行事,师生反映较差的等实际履约过程中有未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执行的情况,采购人不再与其续签合同。

 4.体检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5.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本市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设备能力,;

 (2)体检服务医师具备相关执业证书;

 (3)3年以上没有健康体检相关的医疗事故、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3.不得分包和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18日;发放招标文件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号楼419室(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合并后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投标人医院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材料。

 (以上报名携带资料标注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原件须备查,标注为原件的则原件递交后不予退还;若报名资料未携带或携带资料不齐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受理其投标报名。)

 注:投标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五、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安排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9年7月25日16:00时

 2.递交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楼419室

 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拒绝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518室

 3.开标时请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单独提供,不装订入标书内)(五份投标书:一本正本,四本副本)

 采购单位: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13621789927

 传真:31616019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