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心理学专业,男女不限,硕士学历博士优先;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优先;
3、有心理教学实践工作经验优先;
岗位职责: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恪守心理教学工作规范;
2、根据学校教务管理规定,开展心理教学工作;
3、服从学校和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福利:五险一金、公积金、年金、专业培训、交通补贴、免费校车、免费住宿
工作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
联系人:蒋老师
简历投递邮箱:zqxyrsc@126.com
(所有学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职业技能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等相关材料必须上传至简历投递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