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艺术学院
党政班子联席会工作制度
为健全我院党政领导和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规范学院党政班子议事机制和决策制度,加强学院班子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理念目标
1.指导思想: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也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
2.工作理念:把党政协同优势转化为学院事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3.工作目标: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与《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充分发挥学院党政协同工作机制在专业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中的保障与推动作用,让学院的改革发展工作在党政班子的协同领导下,真正实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二、基本工作机制
1.我院通过“党政联席会”实行党政共同议事与决策制,即:主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实行共同商议决策,会议决定和日常管理实行分工负责。
2.出席学院“党政联席会”的主要成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有相关工作需要时,可以扩大党政议事会例会成员。
三.基本工作原则
1.明晰分工,各司其职。对于学院院长、副院长负责的工作,党支部书记不干扰、不冲淡;对于党支部书记负责的工作,学院支持、配合。党支部书记和院长要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学院班子成员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
2.集体领导,会议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主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学院“党政议事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3.依法治教,规范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学院管理规章制度并加强规范管理。
三、议事范围方法
1.专业发展。涉及学院发展事业规划、专业建设重大举措、学院工作的年度计划的讨论。其中学院负责重大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的方案提议,党支部负责把握方案的政治方向、实施的群众基础。
2.支部党建。涉及学院党建中需要提交讨论的重要工作。如教工党员的发展计划、支部党建中需要学院全面配合落实的工作等。其中党支部书记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学院行政的意见与建议。
3.队伍建设。涉及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奖励、职称晋升、国内外访学、各类人才计划申报、人才引进。其中党支部负责审核涉及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党支部书记有思政和师德的一票否决权),学院院长负责把握业务能力与素养。
4.人才培养。涉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其中学院院领导负责实施操作,党支部实施纪律监督。
5.教学管理。涉及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其中学院负责实施操作,党支部发动群众、提供组织保障。
6.社会服务。涉及以学院的名义开展的对外科研服务、培训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其中学院领导负责实施操作,党支部进行纪律监督。
7.经费支出。涉及学院集体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人才培养项目、教研教改项目、社会培训项目等经费的开支。其中学院负责经费的科学使用方案,交议事会决策后,由党支部进行监督。
五、议事制度实施
1.学院的议事会由学院领导和党支部书记联合召集。至少保障有3人到会,方可议事决策。特殊情况下,院领导和支部书记可以先以碰头会的形式进行工作安排,并及时完成规范程序的补充。
2.学院的议事会在讨论重大问题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会人员应逐一表决。三人制的议事会至少两人同意方可通过。四人制的议事会至少三人同意方可通过。
3.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不能形成决议时,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或请示学校党政。
六、议事制度说明
1.本规则由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2.本规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艺术学院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