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依法自主招生各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线
我院2015年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除退役士兵外)已于日前结束,现将各类别最低分数予以公布:
一、学业水平成绩齐全高中生(满分1000分):
非艺术类:646.5分
合成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0.7+素质技能成绩×3
艺术类:622.5
合成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0.5+(素描+色彩)×2.5
二、学业水平成绩不全高中生(非艺术类满分:250分,艺术类满分:350分)
非艺术类:144分
合成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成绩
艺术类:200分
合成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色彩
三、三校生(非艺术类满分:250分,艺术类满分:350分)
非艺术类:151分
合成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成绩
艺术类:150分
合成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色彩
四、根据沪教委学〔2015〕1号文要求,我院将于3月27日在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4月3日通过邮政EMS发出,请注意查收。
五、此次录取结束后,我校2015年在沪依法自主招生计划已全部完成,没有多余的招生名额,所以不会再录取后续志愿(包括第二志愿和征求志愿)的考生,未被录取考生若想进本校就读可通过参加后续的5月份应届三校生高考或6月份秋季高考报考本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入学方式,请广大考生千万不要相信社会上个别人或个别非学历教育机构“只要交费就可以到中侨学院读书”的话,更不要轻易支付报名费、预留名额费甚至“疏通关系费”,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招办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