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发布者:刘宝发布时间:2019-11-19浏览次数:14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财务印鉴管理的范围和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印鉴的管理。

2职责

2.1 财务处是财务印鉴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院财务印鉴的管理。

3管理要求

3.1财务印鉴主要是指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代表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财务处公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转账收付等重要印鉴。

3.2 使用财务印鉴需依照先审批后用印的原则严格审批手续。

3.3 财务处对财务印鉴应按照专人保管分别存放的原则妥善保管,并在保险柜中存放。企业法人代表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与财务专用章必须指定不同保管人员专人负责分别保管和存放。

3.4 严禁在空白凭证、空白表格上使用财务印鉴。

3.5 财务印鉴原则上不得带出,确有必要时在财务印鉴审批单上特别注明,经财务处长审批同意后由两位以上财务人员共同携带办理有关业务。

3.6 财务处公章须经财务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7 财务印鉴的启用、更换、作废需经校长批准,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后方可进行。

4使用范围

4.1 企业法人代表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经审批后可在以下范围内使用,超出此范围的必须事先经财务处长批准:

4.1.1 直接用于银行拨付款项,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凭证、信汇凭证、汇票委托书、空白凭证领用单、结算业务收费凭证等票据。

4.1.2 税收缴款书。

4.1.3 其他收付款业务票据如委托收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