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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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黄杰  发布时间:2018-06-07   动态浏览次数:187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创新型技术人才和创业型人才培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办〔20162号)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创业工作的基础、条件和特色,成立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

创业学院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主要负责统筹学校现有创业工作资源,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构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系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创业指导服务和创新创业发展研究工作。

创业学院设院长、副院长,具体负责学院日常管理事务。成立院务委员会,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就业创业中心、人事处、基础课教学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