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朱范鑫发布时间:2018-04-12浏览次数:50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写好教育“奋进之笔”,进一步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学校跨越发展进程中多做贡献,校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政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全校各基层党组织的班子成员,党委各职能部门的党务干部,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含1年);

4.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专职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课程思政改革试点的课程团队的教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年以上(含1年)。

(二)表彰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

2.优秀共产党员11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4.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5名。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重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按照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三大主体责任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四)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钻研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知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做师德的表率;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参评对象为辅导员的所带学生无发生重大违纪和群体性事件,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还需完成规定的年度培训任务(专职辅导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培训,以及不少于6次的校内日常培训)。

(五)近三年个人已获得过全国、上海市、市教卫党委系统同类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不重复推荐。

三、推荐表彰的办法和要求

(一)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单位以自荐方式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由组织部牵头召开评选工作会议公开陈述答辩,根据投票排名选出3个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基层组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充分酝酿、民主提名,然后根据民主提名的结果,再次听取党员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评选出11名党员为校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可提名推荐1名本单位的人选,党委各职能部门提名推荐校级范围人选,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由组织部牵头召开评选工作会议,根据投票排名选出5名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四)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可提名推荐1名本单位的人选,思政理论课教学部、教务处提名推荐校级范围人选,并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由组织部牵头召开评选工作会议,根据投票排名选出5名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候选人。

(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候选人产生后,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进一步征求全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校党委会按规定的表彰名额研究决定正式名单。

(六)评选工作会议参加对象为校党委分管领导,校纪委、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思政课理论教学部负责人。

四、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民主推荐,严格标准。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推荐单位,按照推荐名额,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加强审核,确保质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

五、材料要求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应于430日前上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及事迹材料。其中,推荐表及事迹材料(2000字)均一式1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送组织部审核。

2.工作年限2018630日表彰日前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43


    评选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