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校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范鑫发布时间:2018-03-12浏览次数:28

关于开展2017-2018

校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好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提升行政部门作风,深化二级学院改革,认真总结和展示两年来校内各单位文明创建成效,为申办本科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校内文明单位的评选分为文明处室、文明学院(部)、文明寝室三个系列。机关各部、处、室、馆可参加文明处室的评选;二级学院等教学单位可参加文明学院的评选;文明寝室以学生寝室为主,具体评选细则由学生处、团委另行通知。

二、准入条件

1.创建期内无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教学事故等。

2.创建期内无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创建期内无重大信访事件,单位师生员工无严重违纪和违法案件发生。

4.创建期内无违反“六禁令”(《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和“红七条”(《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行为。

三、考评内容

按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分解表(2017版)》的要求,对各申报2017-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的单位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在检查中凸显巩固基础,聚焦重点,展示特色,破解难题,通过考评督促实现学习交流与推广展示。

四、评选程序

1.自评申报(5月上旬)

各单位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填写《2017-2018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自评表》(见附件),开展自查自评。

2.巡访测评(5月中旬)

校文明办将组织以师生访谈、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实地巡访测评。

3.集中展示(6月上旬)

由各单位负责人分别进行主旨汇报,重点体现两年来文明创建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破解难题所开展的补短板举措与成效,体现本单位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等方面的成效,充分展示师生的获得感、体验感。

4.考评评选(6月中旬)

校文明办根据各创建单位两年内的创建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分数考评基本标准为:材料报送30分,巡访测评30分,集中展示40分,共计100分。由校文明办审核后在校内予以公示。报校党委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内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总结撰写突出两年来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果。

2.创建单位须在510日前提交《2017-2018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自评表》(见附件),61日前提交15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总结。

3.在自评申报、巡访测评的基础上,各单位自愿参加集中展示环节,争创文明单位。集中展示环节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生动。每单位汇报时间8分钟。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文明单位申报自评表(二级学院)

附件2: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文明单位申报自评表(职能处室)

  

  

中共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