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经济与管理学院开展“亮身份 作承诺 树形象 当先锋”活动

发布者:朱范鑫发布时间:2017-11-28浏览次数:17


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引导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立足岗位做贡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要求,112815:45我院于报告厅开展“亮身份做承诺树形象当先锋”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第一支部全体党员、学生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此次活动由党总支副书记郭骏主持。

我院党总支书记石成玉解读“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当先锋”活动方案。

(一)亮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每位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或学习期间,要自觉主动佩戴党徽或入党积极分子徽章,表明自己身份。党员办公桌放置党员工作牌,通过亮身份强化党员意识,提醒党员同志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党组织的监督。

(二)公开作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承诺。在我院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作承诺活动,并将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承诺需结合自身实际,体现合格共产党员“四讲四有”标准。教师党员主要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辅导员主要围绕爱岗敬业,关心学生,做好学生思政工方面作承诺;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主要从思想、学习、生活及纪律方面进行承诺。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承诺事项确定后,认真填写公开承诺书,并通过学院网站公开,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树立良好形象。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要树立讲政治、有信念的良好形象,始终对党忠诚,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树立讲规矩,守纪律的良好形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争当先锋模范。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要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当先锋、做表率。

全体党员老师及入党积极分子自愿填写公开承诺书,并由经管学院党总支保存。

佩戴党徽、入党积极分子徽章,表明自己身份,时刻提醒自己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并接受广大群众及党组织监督

由第一党支部宣传委员曹小玉领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通过本次活动,希望入党积极分子能够以身作则,在思想、学习、生活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争当模范;希望广大教师党员能够担起肩上的重任,立德树人,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大胆亮出身份,履行承诺,做标杆,树形象,充当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