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细则(试行)

发布者:朱范鑫发布时间:2016-11-17浏览次数:27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细则(试行)

中心管理细则:

1.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是学院大学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中心由校学生处和校团委运行,组建活动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活动时间内日常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2.活动中心开放申请活动场地面向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组织开放,不接受个人(私人行为)活动。

3.值班人员须在使用单位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清点设备是否齐全,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4.活动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建立“使用信用记录”,将影响分配和调剂使用权。

5.活动中心各活动室杜绝一切非法活动,提倡积极健康的学生活动。

值班人员要求:

1.值班人员必须做到按时签到签出,不得迟到、早退、旷班、代签、携带闲杂人员等,违纪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开除。

2.值班人员签到后须对所有房间进行卫生打扫并检查门、窗、电是否关闭。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提醒无果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直接开除。

4.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可提前借用场地及物品资源。

5.借用场地或其他物资前须向借用人员询问用途和使用时长,并抵押相关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工作证;必须遵守“一借一押一登记”的原则。(注:一卡通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可抵押)

6.值班人员须核实登记内容是否真实有效,任何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不再对其借出资源。

7.值班人员须在值班期间内随时巡视场地的卫生清洁以及安全问题。若发现有场地正在被使用且未作登记抵押,提醒对方前去登记或将其请出房间并锁好门窗。若发现有场地已被借出但无人使用,值班人员可将门窗锁好,回到值班室对相应人员做好标记,待借用人返回时询问其原因,并做好相应备注。

8.值班人员在使用人归还教室时须检查场地门、窗、电是否关闭,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如不干净可让使用人员打扫干净,拒不打扫者将不再对其借出资源。

9.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上下两班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第二班次的值班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室。在21:30值班人员须在场地开放时间结束前10分钟提醒借用人尽快归还场地或物品资源。对待蓄意拖延时间者将其请出房间并做好锁门关窗关电并不再对其借用资源。

10.值班室内禁止吃饭、大声喧哗。

11.值班安排表由校团委办公室编排,张贴在值班室黑板上,若有变动将由相应负责人进行通知。

12.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值班的,应提前24小时向上级请假。

注:违反以上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者,本单位有权开除该值班人员,并进行全校通报。

*最终解释权属校团委办公室 大学生活动中心所有。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办公室